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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后续资源原址保护方案》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后续资源原址保护方案》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3-18  【字号:

  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罗湖区1株古树、2株古树后续资源,近日,我局已组织完成专家评审等工作,现将该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涉及古树后续资源原址保护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3日(5个自然日)

  二、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2.古树现场

  地址:罗湖区东湖街道新田公交车站台后山坡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生态地环科(林业科);收件人:尹工;联系电话:0755-82348099;并在信封上注明“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及古树后续资源原址保护方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及古树后续资源原址保护方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

            2.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后续资源原址保护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pdf
附件2:环深圳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后续资源原址保护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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