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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润锦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润锦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13  【字号:

  润锦园项目用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大道与松白路交汇处北侧,宗地号为A613-0747。该项目于2024年2月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4GG00234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润锦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本项目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24版)重新设计,相应调整总平面图和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及功能调整;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等仍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200192号)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2)M011号]及其补充合同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5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大道与松白路交汇处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收件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3466067;并在信封上注明“润锦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润锦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2月13

项目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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