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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科学公馆项目(二期)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科学公馆项目(二期)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13  【字号:

  科学公馆项目(二期)用地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大科学装置集群莲塘水库西南侧,宗地号为A649-0654。该项目(二期)于2024年5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4GG01104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科学公馆项目(二期)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本次二期总平面调整的主要内容为(详见附件《二期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设计优化调整:取消23栋半地下车库,相应调整半地下停车位位置及半地下室核增范围;调整17、18栋之间的景观台地设计及滨水景观步道;微调20、21栋之间的平台标高,取消20、21栋之间的滨水景观连通口;16栋南侧台阶调整为坡道。

  (二)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地上核增指标中,风雨连廊建筑面积由250平方米调整为150.53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133平方米调整为146.45平方米,新增架空停车建筑面积46.12平方米;地下核增指标中,公用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403平方米调整为461.09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671平方米调整为514.2平方米,取消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地上/下)由8/4辆调整为12/0辆。其他指标相应调整。

  (三)图纸日期调整为2026年1月,图纸版次更新为V2.0。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及功能调整,调整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不变,本期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YG0022394号)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7145号]的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5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大科学装置集群莲塘水库西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7402942;并在信封上注明“科学公馆项目(二期)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科学公馆项目(二期)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213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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