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医学科学院实验楼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论证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13 【字号:大 中 小】
为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保障深圳医学科学院实验楼项目的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光明区深圳医学科学院实验楼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相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公常路西侧、深圳医学科学院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19平方米,项目位于无法定图则覆盖区域。
二、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该项目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该项目为科研设施,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属于“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农业、教育、科研等设施”,符合准入类型。
三、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面积:4019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科研用地(GIC0)。
(三)容积率:依政府批件确定。
(四)建筑退线:在满足市政管线、工程结构安全等前提条件下,可少退线或不退线,最终依政府批件确定。
(五)建筑高度:建筑高度限高50米。
(六)车行出入口:在深圳医学科学院内部道路设置地块车行出入口,并通过深圳医学科学院内部道路与周边城市道路连接。
(七)城市设计:结合场地标高布置科研建筑。建筑风格应体现科技感,局部宜设置屋顶绿化、露台等,融入周边山水自然环境。
(八)生态修复:通过合理的生态修复措施强化对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在方案设计中进行落实。
(九)海绵城市:须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要求:为给规划实施预留弹性,该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边界和规划设计条件(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可根据后续项目勘察、设计等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进行调整。
三、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30个自然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26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深圳医学科学院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404室,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5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344
附件:1.深圳医学科学院实验楼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论证图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附件1:深圳医学科学院实验楼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论证图件.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