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姑婆角码头(暂用名)项目用海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12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深圳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规定,深圳市海洋发展局组织编制了姑婆角码头(暂用名)项目用海规划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姑婆角码头(暂用名,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用海位置:本项目用海位于南山区蛇口街道望海路以南、深圳歌剧院以西海域。
(三)用海面积:本项目拟用海总面积约25.4290公顷,其中,水上平台、防波堤、上下水坡道及码头工程用海面积约24.3237公顷;停泊及回旋水域用海面积约1.1053公顷。
(四)用海性质及期限:经营性,25年。
(五)用海类型: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文体休闲娱乐用海;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旅游基础设施用海。
(六)用海方式: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本项目水上平台、防波堤、上下水坡道及码头工程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停泊及回旋水域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
(七)海域用途及建设内容:规划建设泊位≤260个,其中,客运船泊位2个,游艇/帆船≤258个泊位;规划建设防波堤,面积≤25000平方米;规划建设水上平台,面积≤11800平方米;水上平台上规划建设码头配套服务中心和文体设施/景观构筑物。其中,码头配套服务中心面积≤1250平方米,文体设施/景观构筑物面积≤400平方米。
(八)海岸线管控:本项目用海范围内涉及海岸线长度≤321.4米,涉及岸线类型为人工岸线,不涉及新增岸线。
(九)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按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要求,落实各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跟踪监测措施。
二、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3日,共30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海洋发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石云路44号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83949383;请在信封上注明“姑婆角码头项目用海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yg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姑婆角码头项目用海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特此公示。
附件:姑婆角码头项目用海规划设计方案示意图
深圳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