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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深港融合消费街区建设工程(二期)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深港融合消费街区建设工程(二期)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11  【字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深港融合消费街区建设工程(二期)涉及罗湖区南湖街道一株古树,近日,我局已组织完成专家评审会等工作,现将该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6日(5个自然日)

  二、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2.古树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火车站东广场。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生态地环科(林业科);收件人:尹工;联系电话:0755-82348099;并在信封上注明“罗湖区人民南深港融合消费街区建设工程(二期)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罗湖区人民南深港融合消费街区建设工程(二期)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深港融合消费街区建设工程(二期)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附件: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深港融合消费街区建设工程(二期)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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