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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名详细规划和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名详细规划和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11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名详细规划和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北至松塘路、东至老虎坑水、南至雄宇路、西至物园路,面积为221216平方米,拟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市政供应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二、规划设计条件

  (一)08-06地块

  1.用地面积:144005平方米。

  2.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M1)。

  3.建筑规模:容积率≤2.9,建筑面积≤423000平方米,具体指标结合产业遴选报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确定,以用地规划许可文件核定为准。

  4.建筑高度: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5.建筑层高:确因生产工艺需要,本项目厂房建筑层高可按实际生产需要设置,具体由产业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确定。

  6.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机动车泊位数、公共开放空间等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以用地规划许可文件核定为准。

  7.地块开发建设应同步设置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处理系统和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系统,污废水排放应满足国家规范与相关要求,并通过加强管理、完善雨污分流系统等手段,减少工业生产对城市河流水质、大气、土壤的影响。同时,地块开发建设涉及的危化品设施、污染性设施的布局,需统筹考虑对周边地块的影响,满足安全及环保规范要求。

  (二)08-07地块

  1.用地面积:3353平方米。

  2.用地性质:交通设施用地(S)。

  (三)08-08地块

  1.用地面积:10140平方米。

  2.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1)。

  (四)08-09地块

  1.用地面积:3488平方米。

  2.用地性质:市政供应设施用地(U1)。

  3.配套设施:110kv变电站。

  (五)规划道路

  1.用地面积:60230平方米。

  2.宝利路、松宇路、物松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物园路、雄宇路、创新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松塘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

  (六)其他控制要求

  1.应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结论,做好相应防治措施。

  2.后续因实施需要,在不增加产业用地规模、不增加总建筑面积、不降低配套设施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对地块边界和位置进行微调的,视为符合已批准法定规划。

  三、地名详细规划

  本次规划涉及7条道路,按照《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对现状及规划新增道路予以命名。

道路等级

道路拟命名

命名依据

范围

主干道

松塘路

现状路名

西至物园路,东至创新路

次干道

物园路

现状路名

北至松塘路,南至物松路

创新路

现状路名

北至松塘路,南至雄宇路

雄宇路

现状路名

西至松宇路,东至创新路

支路

宝利路

现状路名

西至创新路,东至水泉路

松宇路

现状路名

北至物松路,南至雄宇路

物松路

规划路名,综合道路东西两端现状路名拟定

西至物园路,东至松宇路

  四、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地块有24614平方米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五、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2日(30个自然日)

  六、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3.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环胜路1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利路与创新路交界处。

  七、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彭工;联系电话:0755-27809146;并在信封上注明“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2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名详细规划和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附件1: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名详细规划和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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