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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09  【字号: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2001号,宗地号为G01064-0282。该项目于2021年3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LG-2021-00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A、B栋部分:东大门取消原2#岗亭,新增2a#岗亭;调整A栋西南面、东侧道路边线,调整B2西侧道路边线。

  (二)C栋部分:实验大楼西侧校园道路边线调整,5#CD连廊改为钢结构单柱,连廊顶层改为不上人屋面。

  (三)F、G栋部分:地块设计范围调整,取消博士楼接一期教职员宿舍Q1栋住宅的风雨连廊;场地增加部分自行车停车位,优化部分机动车停车位布局;优化消防设计,增加一个消防出入口,F座一层增加消防车道及回车场;网球场优化完善设计,场地竖向及消防车道局部优化完善。

  二、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2001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29;并在信封上注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二期”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aish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二期项目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上园总平面图(修改前)      

  2.上园总平面图(修改后)

  3.下园总平面图(修改前)      

  4.下园总平面图(修改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上园总平面图(修改前).jpg
上园总平面图(修改后).jpg
下园总平面图(修改前).jpg
下园总平面图(修改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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