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姑婆角综合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10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姑婆角综合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姑婆角综合码头项目
二、项目概况
姑婆角综合码头项目位于深圳歌剧院西侧海域,总用海面积25.4290公顷,其中水上平台、上下水坡道及码头工程用海24.3237公顷,停泊及回旋水域用海1.1053公顷,用海期限为25年;项目用海类型为游憩用海(一级类)中的文体休闲娱乐用海(二级类),透水平台及码头工程采用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二级方式),停泊及回旋水域采用围海(一级方式)中的港池、蓄水(二级方式),具体详见附件。
三、海域使用论证单位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姑婆角综合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五、公示日期
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8日,10个工作日。
六、公众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林业科(海洋渔业科);收件人:曾工、庄工;联系电话:0755-26978414、0755-26970626;并在信封上注明“姑婆角综合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附件:姑婆角综合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