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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猎捕10种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猎捕10种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10  【字号:

  为开展鸟类环志监测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拟向我局申请办理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关事宜。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已编制猎捕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猎捕目的:开展鸟类环志监测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二、猎捕位置:梧桐山

  三、猎捕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猎捕物种名称及数量:

序号

物种名称

保护级别

数量

中文名

拉丁学名

1

橙头地鸫

Zoothera citrina

非国家重点保护

10

2

丘鹬

Scolopax rusticola

非国家重点保护

10

3

黑眉柳莺

Phylloscopus ricketti

非国家重点保护

10

4

灰纹鹟

Muscicapa griseisticta

非国家重点保护

10

5

虎斑地鸫

Zoothera dauma

非国家重点保护

10

6

红喉姬鹟

Ficedula parva

非国家重点保护

10

7

北红尾鸲

Phoenicurus auroreus

非国家重点保护

10

8

北灰鹟

Muscicapa dauurica

非国家重点保护

10

9

山麻雀

Passer rutilans

非国家重点保护

10

10

纯色山鹪莺

Prinia inornata

非国家重点保护

10

  五、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月28日(10个工作日)

  六、公示渠道: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七、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收件人:程工;联系电话:0755-82346399;并在信封上注明“猎捕10种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猎捕10种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罗湖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实施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附件:罗湖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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