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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春和府-02地块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春和府-02地块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03  【字号:

  春和府-02地块项目用地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金碧路与沙湖路交汇处东南侧,宗地号为G11328-0048。该项目于2024年11月1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4403102023GG0007345(改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春和府-02地块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2S-1~3B-S轴红线内增设消防车道,相应调整绿化范围及非机动车位置。

  (二)西侧调整绿化范围。

  二、公示时间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4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s://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s://pnr.sz.gov.cn/ps/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

       2.春和府项目(宗地号G11328-0048)施工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六联社区金碧路与沙湖路交汇处东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收件人:钟工;联系电话:0755-28297923;并在信封上注明“春和府-02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sglj@pnr.sz.gov.cn(政务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春和府-02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4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总平面图修改前、后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622

附件1:总平面图修改前、后对比图.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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