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大工业区水厂二期扩建项目(G12105-0440号宗地)总平面图及立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12-09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大工业区水厂二期扩建项目(G12105-0440号宗地)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深汕公路以北,用地面积为79632.95平方米。该项目于2019年10月1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PS-2019-0057号)。因项目总建筑面积调整及外立面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修改的总平面图及外立面图进行公示,具体修改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图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由原6578.53平方米调整为6378.63平方米,计规定建筑面积由原6311.53平方米调整为6378.63平方米(其中水厂用生产性建筑278.63平方米,区域调度化验中心6100平方米),取消地下核增建筑面积;机动车停车位由原70个调整为5个。
二、立面修改详见附图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总平面图及立面图云线圈注部分及修改前后效果图对比,修改后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大工业区水厂二期(项目现场)。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s://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pnr.sz.gov.cn/ps/。
公示时间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2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注明“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298882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1.总平面图及立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总平面图及立面图屋顶总平面.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