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鹭湖站施工临时用地使用林地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10-29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鹭湖站施工临时用地拟临时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公示内容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3.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鹭湖站施工临时用地项目现场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许丽娜 联系电话:0755-23305003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鹭湖站施工临时用地-地理位置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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