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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推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10-27  【字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更好发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2024年修订版)》,现开展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非公务委员的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公务委员的主要职责

  参与审议、审批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级专项规划、详细规划、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等规划事项,为规划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二、任职资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心深圳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事业,积极维护公共利益,符合章程相关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业委员会非公务委员任职资格:

  1.熟悉国家战略导向与深圳发展实际,在专业领域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如获得行业权威奖,在权威杂志发表论文,发表专著等;

  2.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权威背景、资质、职称等;主持完成过深圳市及以上层级的项目和课题,具有承担复杂城市规划决策咨询的能力;

  3.长期参与深圳的规划建设工作,在深圳城市发展公众参与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公信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行政处罚及违法违规行为;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确保履职周期的完整性。

  (二)非公务委员专业要求

  专业背景和知识结构需符合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交通市政、社会经济、建筑、历史文化、农林、海洋、法律及景观等领域为主。

  (三)申请人目前未在政府机关或参公单位任职。

  三、推选程序

  本次推选工作按照自愿、公开、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市职能部门或所属社会团体书面推荐,现职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推荐表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汇总推荐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拟订初选名单,经审查后,形成非公务委员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三)非公务委员候选人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聘任并公布。

  四、推荐表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推荐表》(附件),邮寄原件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404室,信封请标注“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推荐表”;或发送扫描件和word文档至电子邮箱:scsghwyhmsc@pnr.sz.gov.cn。推荐表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候选专家推荐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10月27日

  (联系人:张婷婷,联系电话:0755-83949402)

附件:深圳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候选专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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