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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811-0331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811-0331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10-25  【字号:

  深圳市新华医院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用地面积57743.65平方米,宗地号A811-0331,2018年2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8-0004号)。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授权深圳市新华医院代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申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该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要点变更内容

  (一)用地单位

  由“深圳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调整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规定容积率:由“≤5.8”调整为“≤6.4”。

  2.规定建筑面积:由“建筑面积381114㎡”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370614㎡”。

  3.分项建筑面积:由“地上建筑面积335114平方米,包括各类业务用房325114平方米、架空层1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8500平方米,包括部分业务用房46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122500平方米”调整为“地上建筑363614㎡、地下建筑7000㎡”。

  (三)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

  1.新增:“本项目规定建筑面积为370614㎡,其中地上规定建筑363614㎡(包括各类业务用房、半地下室)、地下规定建筑7000㎡(包括部分业务及设备用房)”。

  2.新增: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四)备注内容

  1.由“本项目根据市发改委深发改〔2017〕1423号文件核定规划指标”调整为“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新华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发改〔2017〕423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市新华医院建筑面积问题的复函》(深发改函〔2019〕220号)等相关文件确定”。

  2.新增“项目已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新华医院等2项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深府函〔2018〕288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的批复》(深府函〔2018〕308号)”。

  4.新增“项目已取得《宗地附图》,宗地号为A811-0331,测定用地面积为57743.65平方米”。

  5.删除“本地块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大于70%”。

  6.由“项目建设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中评定绿色建筑等级不应低于‘金’级。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未尽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调整为“本项目绿色建筑建设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增:“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8-0004号)作废”。

  (五)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时间为期10个自然日(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1月04日)。公示期间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并将书面材料寄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除在主要媒体上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址和实地发布:

  (一)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二)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388号

  (三)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胡懋阳

  联系电话:0755-23335746

  附件:项目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区位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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