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228交通洞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10-22 【字号:大 中 小】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项目拟申请临时用地,用地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依据《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深规划资源规〔2024〕1号),结合《基本生态控制线使用论证报告》,该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和《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深规划资源规〔20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申请选址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项目拟申请临时用地位于横岗街道水官高速北侧228工业园西侧,用于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厂,使用单位为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临时用地面积为8737.27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项目拟申请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为8737.27平方米,拟申请占用4年,具体详见附图。
三、公示渠道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水官高速北侧、228工业园西侧
(四)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五)报纸公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10月22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6室,沈工;联系电话:28900440;并在信封上注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228交通洞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228交通洞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228交通洞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228交通洞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方案.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