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603-0006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10-17 【字号:大 中 小】
阳台书苑建设(暂定名)项目(宗地号T603-0006)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白芒社区沙坑地块,用地面积为10529.02平方米,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5YG0035514号)。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百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建筑面积:由“规定建筑面积43270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40300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31550平方米),配套商业320平方米,老年食堂3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50平方米。”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43270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40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00平方米,配套商业320平方米,老年食堂3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50平方米。”
(二)备注:由“1、宗地号:T603-0006。2、本项目是未批先建完成处罚后补办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规划指标结合建设时的相关规定规范并根据《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深测房(现)25NS05FCB910B02号)确定。3、本项目东侧有一条地下车行连通道与05地块连接。4、本项目停车位可通过周边01、05、06地块统筹安排。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5、项目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应配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2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且集中充电区域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6、该地块涉及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C1-2),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7、项目要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8、本项目内地块共享公共设施权益分配等由区住建局与百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约定。”调整为:“1、宗地号:T603-0006。2、本项目是未批先建完成处罚后补办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规划指标结合建设时的相关规定规范并根据《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深测房(现)25NS05FCB910B02号)确定。3、建筑分项指标住宅中包含保障性租赁住房27350平方米、安置房4020平方米。4、本项目东侧有一条地下车行连通道与05地块连接。5、本项目停车位可通过周边01、05、06地块统筹安排。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6、该地块涉及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C1-2),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7、项目要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8、本项目内地块共享公共设施权益分配等由区住建局与百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约定。”
(三)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西丽街道白芒社区沙坑地块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6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阳台书苑建设(暂定名)项目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26978754。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项目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697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