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关于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10-11 【字号: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海发规〔202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示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拟立项名单,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共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立项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按规定在公示期内(其中快递邮寄材料以EMS快递系统寄出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并提供佐证材料。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否则将不予受理:
(一)应当明确提出对公示不同意见的内容,并详细说明理由,并就异议内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佐证材料,不得简单表示不同意公示结果或者以经营困难等非项目建设原因提出异议;
(二)需提供提出人身份信息及电话、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提出人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交相关材料的,应当提供在职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四)其他支撑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我局及我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扶持管理规定,请求市海洋发展局进行调查、处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投诉举报并提交有关材料。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否则将不予受理:
(一)被投诉举报人员基本信息,如单位、姓名、职务等;
(二)被投诉举报人员存在违规违法事实的真实、完整、有效的佐证材料,违规违法行为应当与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关;
(三)提出人身份信息及电话、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并在投诉举报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我局将对异议、投诉举报提出人的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若发现有个人或者单位恶意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市海洋发展局将追究投诉提出人相关法律责任。
异议接收:
电话:0755-83947537
邮箱:hyjzlc@pnr.sz.gov.cn(注明“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深圳土地房产交易大厦(邮寄仅接收EMS快递)
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投诉举报接收:
电话:0755-23965522
邮箱:shyfzj@pnr.sz.gov.cn(注明“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深圳土地房产交易大厦(邮寄仅接收EMS快递)
市海洋发展局工作人员投诉举报接收:
电话:0755-8378858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邮寄仅接收EMS快递)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拟立项名单
深圳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