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9-29 【字号:大 中 小】
为全面做好《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护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召开《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5:00
地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204会议室
二、听证方式
现场听证
三、听证事项
《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该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涵盖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的古树名木,挖根、剥损树皮,其他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等10类违法行为,明确了不同保护等级古树名木(一级古树名木、二级古树、三级古树)对应违法情节的处罚标准,细化了树皮、根系、枝干、花果叶损伤程度的量化裁量指标,同时规定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
四、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9人。在深圳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林业执法、园林绿化、法律实务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与古树名木保护存在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如环保组织、社区居民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如建筑施工企业代表、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二)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若申请参加听证人数超过听证参加人名额,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充分考虑人员代表性(涵盖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相关方)、广泛性(兼顾不同区域、不同职业背景)等因素,合理确定听证参加人,并在2025年10月20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听证参加人名单。
五、听证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限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请在2025年10月17日前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报名途径
申请参加本次听证可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
1.信函方式: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403室(邮编:518034),信封封面请注明“《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听证”字样。
2.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lygl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听证”字样。
(三)报名材料要求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件)。
1.自然人报名: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及受托人权限,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于2025年10月20日前通过《听证会报名信息表》上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邮件等),向确定的听证参加人员送达听证通知书及《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请听证参加人保持通信畅通。
七、听证须知
1.听证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场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2.听证参加人应忠于事实,围绕《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3.听证参加人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准时到场(建议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身份核验);听证过程中需有序发言,不得随意打断他人陈述,不得喧哗,不得扰乱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会主持人可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有权责令其离场。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九、联系方式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齐爽
联系电话:0755-8394929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403室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