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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公共物业管理局办公大院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公共物业管理局办公大院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9-03  【字号: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申请办理公共物业管理局办公大院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深府规〔2025〕2号)的规定,经初审,土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57号,土地面积为1961.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权属来源为行政划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3日)。

  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402室。如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地块的权属确认给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市民可到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附件:地界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附件:地界范围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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