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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506-0048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506-0048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8-12  【字号:

  T506-0048宗地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以北,深圳大学新校区以南,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300143号)。深圳大学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建筑容积率:由≤1.62调整为≤2.77。

  (二)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144917.92平方米调整为247931.9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已建规定建筑面积109764.61㎡,新建规定建筑面积35153.31㎡,其中:医疗用房813.31㎡,宿舍27140㎡,配套设施用房7200㎡。”调整为“已建110461.9㎡。新建规定建筑面137470㎡,其中:1) 地上:配套设施用房:7200.00㎡;宿舍:27140.00㎡;医疗及辅助设施用房:65880.00㎡;科研教学用房:28105.00㎡;风雨连廊:696.00㎡;2) 地下:医疗及辅助设施用房:8449.00㎡。”

  (三)建筑覆盖率:由≤40%调整为≤45%。

  (四)建筑高度:由“建筑高度≤100米”调整为“建筑高度≤100米,二期项目新建建筑物高度≤80米”。

  (五)建筑退线:由“新建建筑西侧退用地红线≥10米,新建建筑其余各侧退用地红线≥12米。”调整为“新建建筑北侧、南侧退用地红线≥6米,新建建筑东侧退用地红线≥9米,新建建筑西侧退用地红线≥10米”。

  (六)机动车泊位数:由1008辆调整为1283辆。

  (七)新增自行车泊位数要求1760辆

  (八)新增两条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

  1.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2.根据《深圳大学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建筑高度专项论证报告》中的相关改善及管控措施,采取立面优化、植绿、顶层设计等综合手段确保片区风貌及视线管控要求。

  (九)备注:删除原许可证备注“2、在用地总平面设计上紧凑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预留医院将来扩大规模的发展备用空间。3、已建成建筑面积依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建验字 NS-2018-000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建验字 NS-2018-0016 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 NS-2022-0004 号)。6、机动车泊位不足部分在深圳大学附属学府医院后续二期建设项目中落实。9、该地块进入轨道 7 号线二期工程安全保护区 15365.62 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该地块进入轨道 27 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 5479.19 平方米,规划控制区 1591.74 平方米,该 1591.74 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请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14、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440305202100002 号) 变更而来,原证收回作废。 15、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NS202100002 ”

  新增许可证备注内容如下:

  “2.已建成建筑面积依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建验字 NS-2018-000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建验字 NS-2018-0016 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 NS-2022-0004 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 4403052025HY0001559 号)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修订<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建验NS-2018-0016号)相关指标的函》(深规划资源南函〔2025〕23号)。5.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应结合实际需求、用地条件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位的配置比例不应低于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位的 30%。8.该地块涉及7号线二期工程安全保护区18350.35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9.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该用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照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做好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并落实有关防灾减灾措施。10.因工程产生的砂石资源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纳入成本管理,自用之外仍有剩余砂石资源的,须编制砂石资源有偿处置方案,按程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拍挂处置。15.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300143号)变更而来,原证收回作废。16.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NS202300103”

  (十)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以北,深圳大学新校区以南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1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8月2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T506-0048宗地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0755-26972106。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T506-0048宗地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

T506-0048宗地区位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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