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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1-23  【字号:

  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11月30日就《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汇总处理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将《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3月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607室谭工收,联系电话:0755-83949282(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zsjc@pnr.sz.gov.cn。

  附件:1.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

  2.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doc
附件2:《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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