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平人路(景岭路-鹅岭路)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6-01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申请平人路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该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6.84平方米。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将项目拟申请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平人路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是法定图则规划支路,本次申请用地面积6727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本项目局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6.84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予以公示。
三、 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 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安大道309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大路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深圳商报
四、 公示时间
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吴工;联系电话:0755-89552287;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平人路(景岭路-鹅岭路)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平人路(景岭路-鹅岭路)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