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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12-06-02地块、13-08-0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12-06-02地块、13-08-0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6-30  【字号:

  为提升片区公共服务能力,拟对[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12-06-02地块、13-08-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12-06-02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4.7,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警务室15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000平方米,充电站7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4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含便民服务站)105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500平方米,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独立占地2700平方米)”,备注为“需满足航管部门限空限高要求”。

  13-08-03地块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6.7,配套设施项目为“小型垃圾转运站18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400平方米”,备注为“需满足航管部门限空限高要求,工业地块的建筑设计高度须与周边地块相协调”。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12-06-02地块配套设施项目中,社区健康中心建筑面积调整为15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调整为1500平方米,增加托育机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容积率由4.7调整为4.8,其余指标保持原法定图则不变。

  13-08-03地块配套设施项目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调整为1500平方米,其余指标保持原法定图则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119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社区石园街与黎新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3335827

  附件:1.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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