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科技产业协同创新促进中心大楼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6-22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来文申请变更科技产业协同创新促进中心大楼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该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原批准情况
科技产业协同创新促进中心大楼项目位于南山区高新区白石路与科技南路交汇处西北侧,原宗地号T205-0038,于1998年3月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字01-1998-0052号),于2011年8月和2012年5月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07A-201100107号和07A-201200233号)。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项目名称为国家电子应用工业性试验中心高科技工业,二期项目名称为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大楼,三期项目名称为科技产业协同创新促进中心大楼。主要规划设计要点如下:1.用地性质:高科技工业用地;2.总用地面积51407.5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7153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4254.5平方米;3.规定建筑面积:257030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项目59494平方米,二期项目80666平方米(包括研发用房75918平方米,商业2752平方米,食堂1996平方米),三期项目11687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待将来需进行建设时,结合发改部门意见另行申报);4.容积率:5.45;5.建筑限高为100米,建筑覆盖率为45%;6.建筑退线要求:东侧8米,南侧8米,西侧10米,北侧15米;7.车辆出入口:宗地北侧、西侧、东侧;机动车泊位数:784辆;自行车泊位数:1500辆。
2023年4月,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申请该项目宗地范围重新核定,新宗地号为T205-0127,宗地面积45199.18平方米。
二、变更后规划设计要点
(一)基本情况:1.项目用地单位: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2.用地位置:南山区高新区白石路与科技南路交汇处西北侧;3.用地项目名称:科技产业协同创新促进中心大楼项目;4.用地性质:新型产业用地;5.总用地面积:45199.1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5199.18平方米。
(二)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1.规定容积率:5.68;2.规定建筑面积256720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项目59494平方米,二期(在建)项目80666平方米(包括研发用房75918平方米,商业2752平方米,食堂1996平方米),三期(新建)项目116560平方米(包括研发用房115560平方米,商业1000平方米)。
(三)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1.建筑覆盖率为50%;2.建筑高度:建筑高度限高200米,且须满足航空限高要求;3.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4.建筑退线:已建按现状执行,在建(二期)项目按《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ZG-2012-0032号)批准内容执行,新建(三期)项目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二级控制,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5.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四)市政设施要求:1.车辆出入口:高新南五道、高新南七道;2.机动车泊位数:1194辆;自行车泊位数:1500辆。
(五)备注
1.宗地号T205-0127;
2.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3.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4.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5.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6.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7.该地块进入轨道9号线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设计方案应与轨道9号线衔接;
8.项目须在合同签订前取得产业主管部门关于产业监管的有关意见;
9.原已核发的《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1-1998-0052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07A-201100107号和07A-201200233号)收回作废。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高新区白石路与科技南路交汇处西北侧。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7月1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7月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科技产业协同创新促进中心大楼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26970286。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