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嶂背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使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4-12 【字号:大 中 小】
我局依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申请开展嶂背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相关用地手续。项目用地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245号令),上述项目为市政公用设施,属允许进入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的项目范畴。根据上述规定,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批准前,应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选址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社区,南靠沙荷路,西邻大康河,总占地面积约2.147公顷(其中厂区占地约1.658公顷、生态湿地占地面积约0.489公顷),项目建设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部分(综合楼、厂区除臭及附属构筑物、污泥处理区、门卫、湿地等)和地下部分(生产单元组合体、消毒车间、进厂管道等),两个部分形成生态综合体。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嶂背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范围均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2013修订)〕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市政设施用地属于允许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的范畴,现根据规定予以公示,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二、现场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11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社区沙荷路北侧,大康河东
侧,园湖南一巷。
三、网上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10楼(邮编518000),并注明“嶂背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8921896
特此公示。
附件:1.嶂背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嶂背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pn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