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地下输水隧洞工程(光明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11-12 【字号:大 中 小】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地下输水隧洞工程(光明段)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新湖街道,总长约9980米。因该工程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予以公示: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地下输水隧洞工程(光明段)属于“市政公用设施”。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
本事项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2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公示: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27403514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附件: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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