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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线索(草案)》的公示

日期: 2023-07-07    来源: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有关要求,挖掘坪山区优秀历史文化资源,在坪山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会同多部门开展了坪山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以及传统风貌建筑普查和线索认定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已形成坪山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线索(草案)(详见附件1),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坪山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线索(草案)

  二、公示网址和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ps/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四)坪山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草案)所属社区

  地址:金龟社区、马峦社区、和平社区、田心社区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6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公示期内,如对展示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7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1.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李工,请注明“坪山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线索(草案)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0755-28297949。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1.坪山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线索(草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相关文档:

附件1:坪山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线索(草案).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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