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日期: 2023-09-18 来源:
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改扩建项目位于南山区粤海华明路以南、南商路以东,宗地号T105-0121,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实际使用单位: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该项目于2019年9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19-0053号)。现用地单位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因涉及总平面图及指标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屋顶总平面图:取消西侧一处车行出口;增加架空层北侧以及原综合楼西侧地面绿化;连廊屋顶平面修改,取消阳台挑板。指标表数据调整。
(二)技术经济指标表中,规定容积率由5.49调整为5.59;总建筑面积由15466.25平方米调整为15612.47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由12207.38平方米调整为12465.03平方米,其中门诊建筑面积由4798.76平方米调整为4747.48平方米,防治及实验用房建筑面积由3402.24平方米调整为3509.39平方米,行政办公及配套辅助建筑面积由4006.38平方米调整为4208.16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903.15平方米调整为884.76平方米,其中架空停车面积由411.49平方米调整为398.79平方米,架空绿化面积由491.66平方米调整为485.97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2355.72平方米调整为2262.68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粤海华明路以南、南商路以东,T105-0121宗地内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7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0月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注明“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5276。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glj@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联系人:徐工,电话:2697846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