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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检察院(二期工程)项目的公示

日期: 2024-08-08    来源: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我局申请检察院二期工程项目的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行政许可等相关要求,现对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该项目(宗地号:H301-0009)位于罗湖区笋岗街道,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3313.55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247.1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066.45平方米,建筑层数10层,具体详见附图云线圈注部分。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本公示及总平面图将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luohu/)、深圳特区报以及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

  附件:市检察院二期工程项目变更后的总平面图

  (联系方式:赖工,0755-82348622、0755-82346118)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相关文档:

附件:市检察院二期工程项目变更后的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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