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未经批准,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