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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A515-0100宗地)路口调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4-12-07    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办理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开设路口调整事宜,涉及已批路口平面图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用地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碧霄路与竹塘路交汇处东侧,宗地号A515-0100,用地面积6998.7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利人为光明区人民政府,实际使用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

  项目分别在碧霄路与碧新街共开设两个路口,2022年5月23日,该项目路口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市政字GM-2022-0053号)。

  本项目为武装部建设工程,在使用中,有执行城市应急任务的情况,为方便项目应急车辆和特殊工作车辆的出入,拟对开设在碧霄路上的路口宽度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在符合深圳市建设项目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拟将项目开设在碧霄路上的路口西南边线下移1.7米,路口宽度由原批复10.0米变更为11.7米,路口中心线等要素做出相应调整。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20日(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碧霄路与竹塘路交汇处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东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5-27403514

  附件:变更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12月7日

相关文档:

附件:变更对比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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