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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田区新增防洪潮排涝工程(东区)项目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

日期: 2022-01-08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来文申请办理福田区新增防洪潮排涝工程(东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该项目为深圳市政工程项目,申请用地范围位于皇岗路与福华路交汇处东北侧,用地面积671.21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示意图见附件)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45号令)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在规划选址批准之前,应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根据上述规定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8日-2022年2月8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用地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联系。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市民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ft)

  联系人:许工 电话:83139131 传真:8313313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2年1月8日

  附件:福田区新增防洪潮排涝工程(东区)与生态控制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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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田区新增防洪潮排涝工程(东区)与生态控制线位置.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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