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B107-0058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的通告
日期: 2025-03-18 来源:
B107-0058宗地位于泰然二路与泰然七路交汇处东南角,宗地面积11353.65平方米,用地单位为深圳市深业泰然新时代有限公司。该宗地已于2023年12月2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42023YG0020342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要求,对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办公指标由“112250平方米”调整为“121750平方米”,地下商业指标由“24000平方米”调整为“14500平方米”。
(二)建筑覆盖率一级由“≤61%”调整为“≤65%”。
(三)绿化覆盖率由“≥35%”调整为“≥20%”。
(四)公共开放空间由“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内须提供不少于3100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规模不得减少,地面公共开放空间宽度不得小于15米,且露天部分面积不得少于总面积的50%,其位置可结合具体设计在下阶段设计微调”调整为“本地块与02-02地块共须提供不小于5400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其边界和位置可在下阶段设计中确定,但规模不得减少,具体方案可结合屋面进行设计”。
(五)地下空间由“西侧南段负一层退线≥3米”调整为“在满足市政管线、工程地质、结构安全等前提条件下,允许地块与01-01地块之间的地下空间零退线”。
(六)北侧二级建筑退线由“≥36米”调整为“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研究确定”。
(七)连廊及公共通道由“地块与周边地块设置公共人行通道(空中)进行连通,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5米,接口位置、数量及空间形态等可在建筑设计阶段研究确定,公共人行通道(空中)建成后产权移交政府,24小时无条件公共开放。地块设置东西向公共人行通道(地面),宽度不得小于6米。地块设置南北向及东西向公共人行通道(地下),并与南侧地块及地铁进行连通,公共人行通道(地下)宽度不得小于9米,通道设置应满足市政管线敷设及相关规范要求,具体连接形式和位置在建筑设计阶段研究确定”调整为“允许地块设置与01-01地块、02-02地块连通的公共人行通道(空中),西侧预留公共人行通道(空中)接口与西侧项目连接,通道建成后产权移交政府,24小时无条件公共开放。允许地块设置与01-01地块、02-02地块、车公庙轨道站点(东侧)和深铁置业大厦(北侧)连接的公共人行通道(地下),通道净宽不宜小于8米,局部节点最小净宽不应小于6米,通道设置应满足市政管线敷设及相关规范要求,需在公共交通运营时间段内免费向所有市民开放。公共人行通道及接驳口的具体位置、数量及空间形态在下阶段建筑设计中确定,设计需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及相关规范要求。不同地块间的公共人行通道由先期实施项目负责预留接口条件,后期实施项目负责建设”。
(八)建筑界面由“地块周边均设置骑楼,净宽不应小于3米,净高不应小于4.5米”调整为“在不影响城市主展示面的前提下,地块临街界面应设置以骑楼为主,挑檐、雨棚等形式为辅的遮蔽措施,满足行人遮风避雨的慢行需求,其具体位置、形式应与周边城市景观相协调,设计须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规范要求”。
(九)机动车泊位数由“689辆”调整为“500辆”。
(十)建筑高度由“建筑高度限高300米,且建设25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执行”调整为“建筑高度≤250米”。
二、公示说明
本次公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8日。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一楼信息公开窗口(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址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ft/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6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与香蜜湖路交汇处西北角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0755-83139139
附件: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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