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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DY06单元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日期: 2023-06-03    来源:

 

  为加快东部滨海先进制造业园区“工业上楼”项目建设,拟对[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DY06单元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坝光地区]法定图则,本次规划调整涉及法定图则DY04、DY06两个规划单元,具体规划情况如下: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总用地面积为29.39公顷,以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主,总建筑面积为35.6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20.7万平方米,其它14.9万平方米),新型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4;其他控制要求详见调整前后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11地块用地面积为427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6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单元总用地面积为29.78公顷,以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主,总建筑面积为21.5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21.5万平方米),新型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4;其他控制要求详见调整前后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13地块用地面积为2158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6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14地块用地面积为2885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6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总用地面积为29.39公顷,以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主,总建筑面积为44.074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29.174万平方米,其它14.9万平方米),新型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3.4;其他控制要求第四条修改为:“4、DY04-11地块建筑限高80米,其余地块建筑高度由综合交通服务中心(DY04-06)向周边渐次降低,建筑限高60米”,其他指标维持不变。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11地块用地面积为427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4.5,建筑限高为8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单元总用地面积为29.78公顷,以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主,总建筑面积为32.4539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32.4539万平方米),新型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3.6;其他控制要求第五条修改为:“5、DY06-13建筑限高100米、DY06-14地块建筑限高80米,其余地块建筑限高60米”,新增第六条:“6、DY06-13地块配建宿舍56120平方米”,其他指标维持不变。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13地块用地面积为2158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4.5,建筑限高为10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14地块用地面积为2885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4.5,建筑限高为8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3、深圳市大鹏区葵涌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福塘南路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海科路与生物谷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302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457

  附件:

  1.[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DY06单元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3年6月3日

相关文档:

附件1:[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DY06单元规划调整方案.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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