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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景田地区]法定图则07-26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意见处理结果的公告

日期: 2020-10-22    来源:

 

  一、基本情况

  [景田地区]法定图则07-26地块规划调整于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在我局相关网站、报纸及项目现场进行了公开展示。该规划调整内容为:07-2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二类居住用地(C1+R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2.0调整为4.2;并增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警务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会停车场(公共停车位80个)”,备注:“规划。地块南侧紧邻07-25地块之间预留一条公共通道,宽度不少于4米。”绿地率不再表达,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二、公示意见收集

  公示期间共收到周边3个小区业主联名签字纸质资料3份。

  三、公示意见处理结果

  收到公示意见归纳为6个问题,处理如下:

  (一)4.2容积率过高,对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问题提出质疑

  处理意见:解释。

  1.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甲级资质)测算,本地块基准容积率取3.2,考虑周边道路和地铁站点修正,以及增加公配容积率奖励等因素,本地块规划容积率最高可取值5.5。结合片区综合考虑,本地块容积率按4.2。

  2.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得出:(1)本项目建成后1-4层未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的至少一个居室(卧室、起居室)冬至日1小时日照的要求,因此本项目1-4层规划架空层作公共配套设施用房,5层及以上为住宅,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的至少一个居室(卧室、起居室)冬至日1小时日照的要求;周边小区日照在本项目建成后仍满足日照规范要求;(2)本项目与周边建筑间距及规划退线满足相关要求。

  3.现阶段是法定图则调整阶段,后续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环节,我局也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引导建设单位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和户型设计,通过退让建筑红线、设置架空层等技术路径确保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技术指标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充分保障周边小区业主的权益。

  (二)建议该地块用于建设幼儿园

  处理意见:解释。

  经研究论证,本项目若布置为幼儿园,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中的幼儿生活用房不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因此建成后其生活用房不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的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应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因此该地块建设幼儿园不具备可行性。

  (三)关于绿地率不再表达的质疑

  处理意见:解释。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印发《关于对已批准的220项法定图则中涉及公共设施和绿地率批量调整的公告》(深规委[2018]1号),绿地率按绿化覆盖率来控制,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对绿地率指标也不作规定,因此本次规划调整公示不再表达。

  (四)关于教育资源紧缺,教育用地拥挤问题

  处理意见:解释。

  经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对学位进行评估,该片区的学位供给能够满足新增学位需求。福田区教育局原则同意该地块的调整。同时福田区正在推进双十工程,千方百计增加学位供给,对现有的学校积极进行改扩建,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五)关于地块周边道路狭窄,交通条件不好的问题

  处理意见:解释。

  经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对交通影响进行评价,项目规划调整后,在交通影响评价目标年,周边道路主要交叉口交通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增加幅度较小,整体变化相对不明显,对周边主要道路的影响程度较低,处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项目周边的公交系统、慢行系统、停车系统等均能满足项目相应需求,项目周边交通系统能够支撑本项目开发。

  (六)要求提供我局和设计院的盖章图纸,以供公众进行论证

  处理意见:解释。

  现阶段为法定图则个案修改阶段,正式的总平面图我们将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进行严格把关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景田地区]法定图则07-26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0年10月22日

相关文档:

[景田地区]法定图则07-26地块规划调整公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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