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7-24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日期: 2020-05-28 来源:
根据公共住房供应相关政策,拟对[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7-2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19年第2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7-24地块用地面积606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7-24地块分为两个地块:07-24-01地块用地面积为883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4.9(超出政府批件的建筑面积用于建设人才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设施为9班幼儿园,备注为规划,地块北侧预留一条12米宽的公共通道;07-24-02地块用地面积为5176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按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芙蓉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7814976
附件:1.[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7-2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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