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天然林核定落界服务》项目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表
来源: 盐田管理局 日期: 2020-03-10 【字号:大 中 小】
|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就《深圳市盐田区天然林核定落界服务》项目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盐田区天然林核定落界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 |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 承接深圳市盐田区天然林核定落界工作服务单位须组建5人以上专业技术团队和实施团队,全程参与深圳市盐田区天然林核定落界服务工作。 2. 服务单位需按照《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天然林核定落界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19〕469号)要求,核实盐田区天然林面积,对全区天然林进行核定落界,确定天然林面积、质量、分布等因子;通过天然林的小班因子,建立天然林资源数据库,天然林资源信息纳入“广东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和生态修复区域;对调查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天然林进行核定落界,核实小班因子,建立全省天然林资源数据库,纳入“广东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二、服务单位需组建5人以上项目技术团队,确保深圳市盐田区天然林核定落界工作能够顺利完成。最终提交以下成果文档:《深圳市盐田区天然林核定落界情况报告》(正式报告、电子文档)、《天然林统计报表》(Word或Excel文档)、《天然林资源分布图》(Word或Excel文档)、《天然林资源数据库》(CGCS2000坐标,SHP格式)。 |
| 拟定供应商名单: 广东沛森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 深圳市鹏城林业调查规划院有限公司 |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天然林核定落界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19〕469号)要求,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天然林核定落界工作,各地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天然林核定落界各项工作成果上报省林业局。为做好盐田区天然林核定落界工作,需开展本项目。 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通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第五章第十九条规定,采购金额100万以下的服务类、货物类项目可根据相关规定及项目采购流程自行组织实施采购。通过兄弟单位推荐及现场调研考察,对符合资质、口碑良好的三家单位发出邀请函进行竟价邀请。 |
| 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17日止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联系人:林镜涛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联系电话:0755-25355678 |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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