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政府综合办公楼规划确认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5-24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向我局申请办理龙岗区政府综合办公楼的规划确认,该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号。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确认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确认内容
该项目拟规划确认1栋综合办公楼(地上9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7157.7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1373.32平方米(含规定建筑面积50623.64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728.08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805.99平方米(含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784.39平方米,01层地下室风井21.60平方米)。其中规定建筑面积具体为:办公建筑面积49303.98平方米,设备转换层1319.66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号
(三)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1室,戴工;联系电话:0755-28916910;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政府综合办公楼公示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书面意见扫描后发至邮箱:laish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政府综合办公楼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龙岗区政府综合办公楼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