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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819-0013宗地规划设计要点内容的公示

日期: 2023-07-13    来源:

 

  A819-0013宗地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华卫路、龙峰一路交汇西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鸿硕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建设用地面积20208.8平方米,已核发编号Gy96567规划设计要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该项目用地的批复,现该司申请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变更。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A819-0013宗地规划设计要点涉及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

  1. 建设单位:香港汇馨企业公司;

  2. 建设地点:龙华镇油松村;

  3. 工程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

  4.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 总用地面积:21210.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0208.8平方米,绿地面积213.5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787.9平方米;

  6. 建筑容积率:≤1.5;

  7. 建筑覆盖率:≤35%;

  8. 建筑间距:满足消防及日照间距要求;

  9. 建筑高度或层数:多层≤24米;

  10. 总建筑面积:30313平方米,其中厂房16560平方米,仓库5120平方米,宿舍7733平方米,食堂900平方米;

  11. 建筑退红线要求及总体布局:AB、BC、CD、DE退6米,EF退8米,FG、GA退6米。建筑布局应与地形结合考虑,充分考虑停车场及消防车道的设计,总平面经我局审定后方可进行单体建筑报建工作;

  12. 机动车泊位数≥45个;

  13. 自行车泊位数≥352个;

  14. 其它:市政设施要求待单体建筑报建阶段再予提出,本要点用于指导规划设计及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变更后

  1. 建设单位:鸿硕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2. 用地位置: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

  3. 项目名称:龙华民治A819-0730项目 (暂定名);

  4.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5. 总用地面积:14344.4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4344.46平方米;

  6. 容积率:≤3.17;

  7. 建筑面积45445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45445平方米,其中:住宅43495平方米,幼儿园18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

  8. 建筑覆盖率:一级≤40%,二级≤25%;

  9. 建筑高度:建筑限高100米;

  10. 建筑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11. 建筑退线:北侧地块西边≥6米,其余各边按一级≥6米,二级≥9米,临主次干路一侧不小于12米;

  12. 绿化覆盖率>40%;

  13. 公共开放空间: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

  14. 建筑界面:本地块总体布局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15. 机动车泊位数:505辆;

  16. 人行/车辆出入口:接周边市政道路;

  17. 公共出入通道:接周边市政道路;

  18. 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周边市政道路和场地标高确定;

  19. 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源/通讯接口:接周边市政道路;

  20. 宗地号:A819-0730;

  21. 该宗地由A819-0013宗地调整而来,其余部分收为国有;

  22. 本项目住宅为共有产权住房;地块内需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185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需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360平方米),配套的公共设施需按规定进行移交;

  23. 在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本宗地内14-05、14-10地块的建筑面积指标可相互腾挪,两地块地下空间在确保市政管线敷设的情况下可予以连通;

  24. 本地块建筑高度须满足深圳市航空限高要求;

  25. 机动车泊位数:≥505辆,须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设置充电桩;

  26. 本地块涉及河道蓝线151.54平方米,开发建设时须满足蓝线管理相关规定,并征求水务主管部门意见;

  27. 本地块进入轨道25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359.58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25号线规划控制区。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28. 本地块须符合海绵城市相关要求,项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低于68%;

  29. 本地块建设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以及《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0. 本地块须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31. 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32. 本地块涉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需向市气象部门征求意见;

  33. 本地块涉及《深圳市景观照明“三同时”建设项目区域范围》,应符合《深圳市景观照明“三同时”建设项目区域范围》提出的控制要求;

  34. 本地块位于《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范围内,请按照该分区管控要求落实;

  35. 其余未标注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

  则》、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及城市设计要求。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华卫路、龙峰一路交汇西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公开展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要点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23335737

  附件:1.用地位置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相关文档:

1.用地位置示意图.pdf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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