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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辅城坳-新木地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地块规划调整及涉及绿地占补平衡、良白路-铁东路-丹白路道路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1-04-22    来源:

 

  龙岗区良白路-铁东路-丹白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道路工程”)位于[辅城坳-新木地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为推进良白路-铁东路-丹白路道路工程建设,拟对[辅城坳-新木地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部分地块进行调整,并对道路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进行说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相关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道路工程红线范围面积162057.36平方米,涉及占用[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4-02、24-03地块部分用地,[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0-01、10-04、10-11、10-12等地块部分用地,[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1-06、03-05、08-01-01地块部分用地;为保障图则调整后地区的交通条件,对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及周边零星用地进行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涉及占用7处规划绿地([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4-03地块,[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0-01、10-11、10-13、11-07、11-08、12-01地块),用地面积19076.44平方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2019年修正),因调整绿地范围控制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应补偿新的规划绿地。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本道路工程作为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属允许进入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的项目范畴。

  二、法定图则调整前情况

  [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08-17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R2+C1),24-02、24-04地块为铁路用地,24-03、24-06为生产防护绿地;[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0-04、11-06地块为铁路用地,12-03、13-04、13-05地块为普通仓库用地,10-01、10-11、10-13、11-07、11-08、12-01、12-04、12-06、13-01、13-07、13-08、13-16地块为生产防护绿地,10-12、12-05、13-09地块为水域,13-02地块为口岸设施用地,13-06地块为雨污处理用地;[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1-06为铁路用地,03-05为一类工业用地,08-01-01为农林和其它用地。

  三、法定图则调整后情况

  (一)拟将道路工程红线范围与[辅城坳-新木地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重叠部分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S2);将[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4-06地块与西侧零星用地合并为同一地块并调整为公园绿地(G1),将08-17地块划分为08-17-01地块、08-17-02地块,并将08-17-02地块调整为公园绿地(G1);将[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2-01、13-07、13-08、13-16地块与西侧零星用地合并为同一地块并调整为公园绿地(G1);将[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3-05地块东侧零星地块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将08-01地块被道路工程划分出的地块编码为08-01-02地块,将08-01-02地块西侧用地编码为08-01-03并调整为公园绿地(G1)。

  (二)根据绿地占补平衡要求,将道路东侧调整后的零星用地与08-17-02地块,作为本次绿地占补平衡的补入地块。补入地块包括调整后[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08-17-02地块、24-06地块部分用地,调整后[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2-01、13-07、13-08、13-16地块部分用地,调整后[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8-01-03地块,补入地块的总面积为19109.35平方米。

  四、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该道路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的基本生态控制线15143.44平方米。

  五、公示时间、方式与地点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止。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展厅

  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安大道30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丹农路与东泰路交叉口西侧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良白路-铁东路-丹白路道路工程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917166,传真:0755-28900430

  联系地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特此公示。

  附件:[辅城坳-新木地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地块规划调整及涉及绿地占补平衡、良白路-铁东路-丹白路道路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相关文档:

[辅城坳-新木地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地块规划调整及涉及绿地占补平衡、良白路-铁东路-丹白路道路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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