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规土规﹝2018﹞6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土地信息核查及现状容积率核算工作的通知》(深规土﹝2018﹞8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岗区龙坪路二标段(宝龙段)“先整备后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龙坪路二标段(宝龙段)“先整备后统筹”项目位于龙岗区同德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土地整备计划》,龙岗区同德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宝龙街道,项目实施面积522公顷。其中本次初步认定坪路二标段(宝龙段)“先整备后统筹”项目范围内旧屋村面积为4752.95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龙坪路二标段(宝龙段)“先整备后统筹”项目旧屋村现场(龙岗区龙跃世居、兰水路与吓坑路交叉口东侧);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龙岗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龙岗区华特大厦一楼大厅);
(四)宝龙街道办一楼大厅(龙岗区宝龙大道);
(五)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一楼大厅(同乐社区水田路1号);
(六)龙岗区政府网站;
(七)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7月24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旧屋村范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55-84892228
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918910
联系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行政路2号)
附件:龙坪路二标段(宝龙段)“先整备后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7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