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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4128A/2026-0057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3-06
名称: 申请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需满足哪些条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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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需满足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6-03-06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办法》第六条,申请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

  (二)涉及违法建筑的,已按违法建筑有关规定处置完毕;

  (三)涉及司法查封或者有权机关以其他形式禁止转让的,已经有权机关书面同意;

  (四)涉及抵押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五)不存在权属争议;

  (六)不涉及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七)未列入深圳市土地整备年度计划;

  (八)涉及土壤污染治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应取得相关部门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