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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4128A/2024-0202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9-03
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拟采伐林木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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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拟采伐林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采伐林木事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采伐林木基本情况

采伐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项目名称

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

项目批准机关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光发改〔2024〕111号

采伐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

采伐面积

1.5119公顷

采伐树种

荔枝369株、其他阔叶林281株

采伐方式

皆伐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7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公示栏

  2.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现场。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201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7406513

  传真号码:88219876

  附件:项目伐区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

1.附件:项目伐区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