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A座租赁通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介绍
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A座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西邻民塘路、北靠白松一路、东至红玉北路、南临白松三路。其中创新型产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0626.71㎡,分布于5-54层(其中4、15、25、36、47层为避难层,5层为公共服务空间)。
(二)具体房源
物业名称 | 建筑面积(㎡) | 用途 | 可申请楼层 | 每层建筑面积(㎡) |
数字创新中心A座 | 110626.71 | 办公 | 5-54 | 约1600-2600 |
备注:具体可租赁楼层及房号详询产业主管部门。 | ||||
(三)租售性质:仅出租
(四)租金
原则上为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租金参考价格的30%-70%,次年起每年合同租金在上一年合同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5%(市场评估价详询龙华建设方工15815072060)。
(五)租期:不少于1年,不超过5年。
(六)装修免租期:入驻单位租用面积一层及以下的,免租期为2个月;入驻单位租用面积一层以上、两层及以下的,免租期为3个月;入驻单位租用面积两层以上的,免租期为4个月。免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等由入驻单位自行承担。
(七)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及水电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按统一标准另行收取(详询龙华建设方工15815072060)。
二、申请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常年受理。
三、准入条件
在龙华区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金融机构所设的分支机构除外);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数字创新中心A座主要入驻其他重大招商引资企业、行业协会及专业服务机构;符合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细胞与基因、合成生物、区块链、可见光通讯与光计算、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消费互联网企业;露营经济、数字文化企业等。
四、可租用面积及租金折扣标准
详询产业主管部门。
其他重大招商引资企业、行业协会及专业服务机构: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杨工23332704;
符合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细胞与基因、合成生物、区块链、可见光通讯与光计算、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区科技创新局苏工29672646;
消费互联网企业:区商务局杨工23335593;
露营经济、数字文化企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李工23336268。
五、入驻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pnr.sz.gov.cn/d-cyyf/进行在线申请。具体操作程序可查阅网站首页右上方的《企业在线申请用房操作指南》(线上初审联系人: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杨工23332704)。
(二)初审通过后,申请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产业主管部门递交纸质材料。具体纸质资料要求询产业主管部门。
(三)产业主管部门开展合规性初审,按程序分类分级审批。
(四)向社会公示拟分配方案,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答复后再次向社会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运营管理单位与入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区产业主管部门与入驻单位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自拟分配方案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入驻单位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未与产业主管部门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视同自动放弃入驻资格。
(六)入驻单位凭租赁合同正式进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