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卓越金融中心T1栋招租公告 (2024年4月30日)

项目名称: 前海卓越金融中心T1栋

首次发布时间:2024-04-30 11:31:39


前海卓越金融中心T1栋招租公告

(2024年4月30日)

 

一、项目情况及其房源信息

(一)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听海大道与桂湾五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招租房源信息:

产业主题

本次招租面积

国际法务区

约400㎡

文化与数字创意

约2400㎡

  备注:前海管理局可结合本次整体招租情况及具体户型调整租赁面积。

(三)租售性质:仅出租。承租人需将租金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四)租期:首次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

(五)装修免租期:租赁面积不超过(含)2000平方米的,免租期为3个月;租赁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免租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租期间须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房屋状态:现状交付,入驻机构需自行装修产业用房;各层电梯厅、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已装修。

(七)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供冷费用、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所在楼栋的标准另行收取。

二、政策依据

《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

三、申请时间

受理期限:2024年4月30日-5月16日。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或者在前海合作区开展经营活动且对深港合作、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承诺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满足实际经营要求);实际经营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2.申请时未在相关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惩戒“黑名单”内。

(二)具体相关产业方向的重点招引对象及资质条件详见附件1

(三)已在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租赁市场物业的申请单位需承诺不提前解除原租赁合同。

受理流程和审核程序

在线申请

申请单位在公告受理期限内统一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为https://pnr.sz.gov.cn/d-cyyf/)进行在线申请。

具体操作程序可查阅“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首页右上方的操作指南→企业申请用房。

咨询电话0755-88105389、88105384。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二)线上提交准入资格材料

在线申请初审通过后,申请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提交准入资格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2);

2.“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企业相关信用报告;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

4.申请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

5.纳税证明;

6.与租金折扣标准相关的辅助材料复印件,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审计报告等;

7.与产业方向和资质条件相关的辅助材料复印件。

8.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需提供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机构的性质进行调整。经前海管理局核实,对于前海信用评价为A类的企业,免于提交第2-5项佐证材料。

(三)综合遴选

提交准入资格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前海管理局再根据产业导向、机构资质、经营规模、单位产出量等进行综合遴选、择优配租。除上述遴选因素外,综合考虑以下情形:

1.国家战略性或者属于深港合作、国际合作领域的项目优先配置;

2.申请单位在所在行业的影响力大、拥有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先配置;

3.同等条件下,申请单位为港澳资机构的优先配置。

通过遴选的,由前海管理局组织选房,确定入驻位置、租金折扣、起租时间、租期、租赁面积,确定监管要求和违约责任。

公示与公告

拟入驻单位名单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前海管理局各产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符合入驻条件的,前海管理局作出配租决定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签订及交付 

申请单位应当在配租决定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前海管理局签订租赁合同。申请单位因自身原因未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驻资格。

其他

最终解释权归前海管理局所有。

 

附件:1.前海卓越金融中心T1栋(2024年4月30日)重点招引对象

2.申请表

3.实际经营有关要求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