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园区鸿蒙生态专业楼宇
公开招租信息公告
一、项目情况
深圳湾园区鸿蒙生态专业楼宇(深圳湾科技生态园6栋)位于深圳湾科技生态园,园区为南山区首批认定的深圳市鸿蒙原生应用特色产业园及南山区鸿蒙原生应用产业园。
楼宇位于高新南九道及高新南环路交汇处,处于园区中心位置。楼宇为独栋多层建筑,建筑高度48.3米,共计11层,总建筑面积共计3.8万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2.8万平方米,地下三层停车位,地铁9号线高新南站可直达,多条公交线路覆盖。
楼宇已入驻全国首家鸿蒙生态体验馆及多家鸿蒙生态企业,将打造成为具有标杆示范效应的专业楼宇。
二、入驻申请条件
鸿蒙生态专业楼宇入驻企业/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企业/机构合法合规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情况截图);
(二)企业/机构业务范畴符合鸿蒙生态专业楼宇的产业方向,符合下述其中一项:1.深圳湾园区认定的鸿蒙生态企业/机构;2.承诺租赁期间进行鸿蒙业务转化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具体标准及证明材料如下:
1.深圳湾园区认定的鸿蒙生态企业/机构:
(1)鸿蒙生产制造企业/鸿蒙发行版企业:企业至少有1款产品或模组获得OpenHarmony兼容性测评认证(提供OpenHarmony生态产品兼容性证书及OpenHarmony官网兼容性测评结果查询截图);
(2)鸿蒙原生应用/元服务企业:企业至少有1款鸿蒙原生App或元服务在HarmonyOS 5.0及以上版本应用市场已上架(提供上架证明材料,如鸿蒙原生App/元服务上架后台系统截图,包含App名/元服务名、企业名);
(3)芯片研发企业: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芯片,近12个月内被应用于至少5个鸿蒙产品或模组(提供鸿蒙产品或模组的认证材料以及鸿蒙产品或模组应用该芯片的证明材料,如产品说明书等);
(4)开源鸿蒙项目贡献企业:开源鸿蒙项目A类、B类、C类贡献者及其子公司(提供OpenHarmony项目群捐赠人证书/证明及申报主体与开源鸿蒙贡献公司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5)SDK研发企业:为鸿蒙原生应用开发提供SDK服务的企业(提供全球智慧物联网联盟SDK用户权益保护与个人信息收集评测证书);
(6)规模化使用鸿蒙设备的企业:企业采购已通过OpenHarmony兼容性测评认证的鸿蒙设备产品,近12个月内采购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提供鸿蒙设备产品采购合同、采购发票以及鸿蒙设备产品的认证材料);
(7)规模化销售鸿蒙设备的企业:企业销售已通过OpenHarmony兼容性测评认证的鸿蒙设备产品,近12个月内销售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如仅销售华为鸿蒙设备产品,近12个月内销售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提供鸿蒙设备产品销售合同、对应发票以及鸿蒙设备产品的认证材料);
(8)提供鸿蒙原生应用开发服务的企业/机构:已服务或正在服务至少1个鸿蒙原生应用的开发,企业/机构内部有不少于5个开发者获得HarmonyOS应用开发者高级认证(提供鸿蒙原生应用开发服务合同、对应发票、华为开发者学堂有效期内的专业证书以及对应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9)提供鸿蒙技术培训服务的企业/机构: 近12个月内培训的学员至少50位获得HarmonyOS应用开发者高级认证(提供鸿蒙技术培训服务合同、对应发票、学员名单以及对应人员的华为开发者学堂有效期内的专业证书);
(10)提供鸿蒙软硬件测试服务的企业/机构:近12个月内为不少于5款鸿蒙生态标准产品提供软硬件测试服务(提供鸿蒙产品软硬件测试服务合同、对应发票以及鸿蒙产品的认证材料);
(11)提供鸿蒙生态企业咨询服务的企业/机构:近12个月内为至少5家鸿蒙生态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鸿蒙生态企业完成各类生态资质认定、提供鸿蒙战略规划与市场准入服务、市场推广与运营增长服务等(提供鸿蒙生态企业咨询服务的合同、对应发票以及鸿蒙生态企业的认证材料)。
2.承诺租赁期间进行鸿蒙业务转化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包含以下细分领域: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企业承诺租赁期间进行鸿蒙业务转化(提供可体现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信息查询单及《鸿蒙业务转化承诺函》,如附件1)。
(三)企业/机构承诺在租赁期间为园区鸿蒙生态产业运营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鸿蒙生态产业链企业/机构推荐、联合举办园区鸿蒙生态产业活动、开放企业/机构接待参观、配合园区宣传推广等(提供《入驻企业/机构承诺函》,如附件2)。
三、招租房源信息
深圳湾园区鸿蒙生态专业楼宇研发用房公开招租信息 | ||||||
序号 | 项目 | 楼栋 | 房号 | 业态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11层04号 | 研发办公 | 685.23 | |
2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11层03号 | 研发办公 | 515.08 | |
3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11层02号 | 研发办公 | 618.1 | |
4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10层04B号 | 研发办公 | 281.39 | |
5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10层04A号 | 研发办公 | 403.84 | |
6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10层03号 | 研发办公 | 515.08 | |
7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10层02号 | 研发办公 | 618.1 | |
8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9层01-05号 | 研发办公 | 2949.55 | |
9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7层04号 | 研发办公 | 685.23 | |
10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7层02号 | 研发办公 | 618.1 | |
11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5层10A、10B号 | 研发办公 | 475.22 | |
12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5层05B号 | 研发办公 | 252.25 | |
13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5层04B号 | 研发办公 | 316.22 | |
14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5层04A号 | 研发办公 | 240.31 | |
15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5层03A号 | 研发办公 | 145.05 | |
16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4层06号 | 研发办公 | 473.73 | |
17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4层05号 | 研发办公 | 729.02 | |
18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4层04号 | 研发办公 | 556.53 | |
19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4层03A号 | 研发办公 | 137.47 | |
20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2层07号 | 研发办公 | 761.02 | |
21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2层03号 | 研发办公 | 428.02 | |
22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2层02号 | 研发办公 | 353.13 | |
23 | 科技生态园 | 6栋 | 2层01B号 | 研发办公 | 152.42 | |
合计 | 12910.09 | |||||
四、入驻签约程序
意向客户现场看房,确认租赁意向——提交入驻申请材料及选房、签约资料——公司报批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客户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签署正式租赁合同。
五、招商联系方式
园区产业招商热线:0755-86699999
入驻咨询电话:招商运营部肖经理 18875913915
公告起止日期: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鸿蒙业务转化承诺函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意向入驻深圳湾园区鸿蒙生态专业楼宇,并意向承租 (项目) 栋 层 号房,我单位承诺租赁期间进行鸿蒙业务转化,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1.鸿蒙生产制造企业/鸿蒙发行版企业:企业至少有1款产品或模组获得OpenHarmony兼容性测评认证;
2.鸿蒙原生应用/元服务企业:企业至少有1款鸿蒙原生App或元服务在HarmonyOS 5.0及以上版本应用市场已上架;
3.芯片研发企业: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芯片,近12个月内被应用于至少5个鸿蒙产品或模组;
4.开源鸿蒙项目贡献企业:开源鸿蒙项目A类、B类、C类贡献者及其子公司;
5.SDK研发企业:为鸿蒙原生应用开发提供SDK服务的企业;
6.规模化使用鸿蒙设备的企业:企业采购已通过OpenHarmony兼容性测评认证的鸿蒙设备产品,近12个月内采购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
7.规模化销售鸿蒙设备的企业:企业销售已通过OpenHarmony兼容性测评认证的鸿蒙设备产品,近12个月内销售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如仅销售华为鸿蒙设备产品,近12个月内销售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
8.提供鸿蒙原生应用开发服务的企业/机构:已服务或正在服务至少1个鸿蒙原生应用的开发,企业/机构内部有不少于5个开发者获得HarmonyOS应用开发者高级认证;
9.提供鸿蒙技术培训服务的企业/机构: 近12个月内培训的学员至少50位获得HarmonyOS应用开发者高级认证;
10.提供鸿蒙软硬件测试服务的企业/机构:近12个月内为不少于5款鸿蒙生态标准产品提供软硬件测试服务;
11.提供鸿蒙生态企业咨询服务的企业/机构:近12个月内为至少5家鸿蒙生态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鸿蒙生态企业完成各类生态资质认定、提供鸿蒙战略规划与市场准入服务、市场推广与运营增长服务等。
特此承诺!
承诺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入驻企业/机构承诺函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单位意向入驻深圳湾园区鸿蒙生态专业楼宇,并意向承租 (项目) 栋 层 号房,我单位承诺在租赁期间为园区鸿蒙生态产业运营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鸿蒙生态产业链企业/机构推荐、联合举办园区鸿蒙生态产业活动、开放企业/机构接待参观、配合园区宣传推广等。
特此承诺!
承诺方(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