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桥梁名称规划
第十九条 桥梁通名命名指引
1.立交形式的桥梁一般以“立交桥”为通名。分离式的立交桥也可以“跨线桥”为通名;贯穿城市,高架在地面上的桥梁,可以“高架桥”为通名。
2.隧道以“隧道”为通名。
3.人行天桥以“天桥”为通名。
4.地下人行过街通道应以“地下通道”为通名。
5.其它桥梁可根据其规模和形式采用“桥”、“大桥”为通名。
第二十条 桥梁专名命名指引
1.立交桥专名命名原则
1)以两条相交道路专名连缀形成专名,并统一高等级道路专名在前,低等级道路专名在后;如果两条相交道路等级相同,一般以东西向及近东西向道路专名在前,南北向及近南北向道路专名在后。如滨河新洲立交桥、深南新洲立交桥。
2)以所跨道路专名连缀其所在区片、社区名称;如广深东方立交桥、广深凤塘立交桥。
3)以所在区片、社区名称命名;如“新桥立交桥”即选用“新桥”区片名命名。
4)以附近大型公共设施名称命名;如龙华水库高架桥。
5)以邻近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或老地名命名。如羊台山立交桥。
2.隧道专名命名原则
1)以其所穿越山体名称命名,如梧桐山隧道。
2)以其所在区片名称命名,如溪涌隧道。
3)以邻近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或老地名命名,如横龙山隧道。
3.人行天桥专名命名原则
1)附近二百米以内有大型设施或公共设施的,可以该大型设施或公共设施名称命名。
如皇岗口岸附近的天桥命名为“皇岗口岸天桥”;彩田医院附近的天桥命名为“彩田医院天桥”;如北环中学附近一天桥命名为“北环中学天桥”。
2)以附近山体命名
如“虎背山天桥”即以其附近自然山体虎背山命名。
3)以所在区片、区片名加方位词或自然村名命名。
一般以人行天桥最邻近的区片名称命名,如“梅岗天桥”即以梅岗社区名命名;为避免出现重名,区片内有两座以上人行天桥的,可以区片名加方位词命名,如“布心西天桥”;近自然村的,可以自然村名命名,如泥岗村天桥。
4)以所跨道路专名连缀其所在或邻近片区名称命名。
当区片内有两座以上人行天桥,且不适用以区片名加方位词命名时,可以所跨道路专名连缀其所在或邻近片区名称命名。如跨广深路,位于新二区片的一条天桥命名为“广深新二天桥”。
5)距离道路交叉口二百米范围内的人行天桥,应以所跨道路专名连缀相交道路专名及人行天桥相对于交叉口的方位形成专名,并统一高等级道路专名在前,低等级道路专名在后;
如“广深航城天桥”即以所交的广深路与航城路专名命名。如“香蜜红荔北天桥”即采用后一种方式命名。
6)不提倡以居住或商业设施名称命名天桥。
4.地下人行过街通道命名规则
1)以其上方两条相交道路专名连缀形成专名;
2)以所在区片、社区名称命名;
3)二百米以内有公共设施的,可以该公共设施的名称作为专名。
5.其它桥梁专名命名原则
1)一般以其所跨实体名称作为专名。如位于龙岗跨丁山河的一座桥梁命名为“丁山桥”。
2)选用老地名命名。如龙岗坪山一座桥梁即以附近老地名命名为“草埔角桥”。
第二十一条 桥梁名称规划
规划共梳理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所涉及的现状隧道桥梁587座,其中保留名称108座,标准化通名130座,更改名称15座,新命名334座,详见附表及附图。
现状桥梁名称梳理一览表 |
所涉及桥梁
种类 |
保留 |
更改 |
标准化
通名 |
新命名 |
合计 |
隧道 |
17 |
3 |
0 |
6 |
26 |
立交桥 |
36 |
4 |
54 |
67 |
161 |
天桥 |
32 |
8 |
74 |
212 |
326 |
地下通道 |
0 |
0 |
2 |
24 |
26 |
其它桥梁 |
23 |
0 |
0 |
25 |
48 |
合计 |
108 |
15 |
130 |
334 |
5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