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小梅沙交通集散中心)》的公告
日期: 2022-06-24 来源:
小梅沙交通集散中心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近期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小梅沙交通集散中心)》,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小梅沙交通集散中心,经核查,共有0.5456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应优先保障重要民生项目,小梅沙交通集散中心为亟需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项目,该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申请条件。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申请使用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深圳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计划使用0.5456公顷(8.1840亩)。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盐田辖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4747公顷,农用地减少0.2368公顷,其他土地减少0.2379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0.545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0.0090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0.5366公顷。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详见附件。
三、公告说明
公告期为7天(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yt/
(二)现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金沙街2号
3.深圳市盐田区小梅沙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小梅沙村68号
附件:1.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前)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25355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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