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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综合服务楼项目用地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日期: 2021-09-18    来源: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来文申请调整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综合服务楼项目用地法定图则规划,拟对项目涉及的[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15-03-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15-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W),用地面积30282㎡,容积率1.5-2.5,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中新增15-0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用地面积3773㎡,备注“规划”;为落实明珠三街新设计方案,将其中106㎡用地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其余用地保留为15-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W),用地面积26403㎡,容积率1.5-2.5,备注“规划”;上述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代码按照201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用地分类进行表述。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3.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

  4.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明珠三街与盐田南三街交叉路口东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yt/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5556786)。

  附件:1.[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15-03-01地块个案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相关文档: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15-03-01地块个案调整方案.docx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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